隨著當前產業結構調整和共享經濟發展,互聯網平臺型企業如滴滴出行、Airbnb等快速崛起,靈活就業人員數量不斷增加,根據部分學者對各省市統計年鑒的粗略估計,全國靈活就業人員已達到8000萬到1億人之多,這些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何去何從,已成為養老保險研究領域的熱點問題。對此,筆者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一是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機制。按照國務院2005年12月發布的《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待遇。從實際情況來看,全國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與費率較為多樣化,部分地區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0%300%之間進行自主選擇,繳費比例為20%左右。
按照我國現有政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繳得越多、繳得越長,養老金發放標準越高。但現實中,“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還不夠完善,作用未能充分發揮。筆者建議,在當前就業形態漸趨靈活化的背景下,應該進一步出臺鼓勵措施,引導和激勵靈活就業人員積極繳納養老保險費,并且鼓勵有意愿、有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能夠選擇較高的繳費檔次,通過多繳費,多領取養老金;還可采取按照繳費年限增加計發比例等辦法,建立并完善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水平越高的激勵機制。
二是養老保險調整應兼顧公平和效率,同時堅持精算平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國民收入二次分配的重要渠道,必須突出公平性,確保絕大多數人都能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保障基本養老水平。同時,作為一項長期性制度安排,應當堅持精算平衡,考慮養老保險基金運轉效率,促進養老保險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筆者認為,首先,應定期編制養老保險長期精算平衡報告,建立起長期核算機制。其次,應建立養老保險基金動態平衡機制,根據人均預期壽命、參保人口老齡化程度、退休年齡等因素,動態調整養老保險的繳費和待遇給付水平。尤其是在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過程中,應本著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大方向,統籌協調養老金的計發標準和調整辦法,結合經濟增長、物價水平變動、在職人員工資增長等多種因素,建立和完善適用于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機制。最后,科學測算養老保險的歷史債務,清晰和落實各方責任。此外,還應當鼓勵靈活就業人員購買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產品,鼓勵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等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發展。
三是加強精細化管理,逐漸轉變參保理念。近年來,人社部門通過電視、網絡、12333服務熱線、宣傳欄、宣傳手冊等多種方式,向繳費人員提供宣傳服務,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專題咨詢,不少地方還通過養老保險政策法規進社區等活動,提升社會參保意識。當然,由于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個體性特征,加之不同類型的靈活就業人員知識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在實地調研中筆者發現,部分靈活就業人員對養老保險政策的認知度不高。因此,筆者建議有關政府部門進一步擴大服務覆蓋面、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意識,緊跟市場步伐,吸取國際先進經驗和商業保險運作辦法,為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提供更為精細化的經辦服務,幫助他們在參保前明確知曉領取方式和預期領取情況。
四是加強社保網絡信息平臺建設,提供更加便捷化服務。靈活就業人員就業的特點是流動性強,相對來說,其社保關系轉移接續較為頻繁。因此,根據這些特點,建議逐步打造“智慧社保”等模式,通過網上社保大廳、手機APP、微信公眾服務號、自助設備終端等多種渠道,為參保人員提供社保政策、個人權益、養老金發放及其待遇調整記錄等相關信息查詢。通過信息平臺為參保人員提供個性化定制服務,使得靈活就業人員方便參保繳費、轉移接續,同時這也是今后我國社會保險發展的趨勢和要求。
(來源:中國勞動保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