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范圍”,國務院日前印發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這樣要求。
在基本養老保險方面,《規劃》還提出,要以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擴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相適應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
在基本醫療保險方面,要重點提高農民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率;將門診常見病、多發病納入保障范圍,逐步提高門診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醫療費用結算辦法,全面實現統籌區域內和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逐步實現跨省異地就醫結算;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此外,還要將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研究建立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機制;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