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監管, 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權益, 維護醫療保險基金安全, 推進深化醫改, 近日, 人社部發出 《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監管的意見》。
《意見》指出,要強化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監管, 將監管對象延伸到醫務人員。 進一步完善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 積極探索將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有效方式, 強化參保人員持卡就醫的責任意識。 要優化信息化監控手段, 建立醫療保險費用監控預警和數據分析平臺。 完善醫療保險信息庫, 促進醫療服務信息及時準確傳遞; 建立醫療保險監控系統,規范醫療服務信息監控標準; 加強數據分析研判,強化重點信息監控。
《意見》要求,明確醫療保險基金監管職責, 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監督作用。 進一步加強經辦審核稽核工作,嚴格醫療保險基金行政監督, 探索社會監督的有效途徑, 促進醫療機構規范提供醫療服務。 對分類處理監管發現的問題, 要妥善解決爭議。 及時糾正不合理行為, 依規處置違約問題,堅決查處違規違法案件, 規范移交處理辦法,明確爭議處理程序。
據悉,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以來,各地積極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加強醫療服務監管。 隨著全民醫保的基本實現以及即時結算等工作的推進,醫療服務監管形勢出現了一些新特點,欺詐騙保等現象有所增多。
(來源:中國勞動保障報)